(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对区财政体制;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预算调整建议和市本级决算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区级财政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推进、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 (四)组织制定地方国库管理和集中收付制度;指导监督市国库业务,指导全市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编制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 (五)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审批管理工作。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按规定管理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综合管理,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指导和监督地税征收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预算执行。 (八)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的汇总、统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外贷(赠)款有关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性债务计划及偿债建议并组织实施。 (九)参与研究财政性投融资政策和编制财政性投融资计划;参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 全球最大体育平台365(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有关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建立健全代理记账机构信用信息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检查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指导会计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十二)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十三)拟订全市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四)牵头起草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