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财政新闻舆论工作,根据市委新闻舆论工作有关要求,参照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做法,结合市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新闻舆论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主动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及时回应舆论关切、主动引导社会预期,为财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第三条 市财政局新闻舆论工作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分工配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财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全局新闻舆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授权局新闻发言人代行日常新闻发布与舆论管理工作。局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通过正式组织程序任免,并报备市委宣传部。
第六条 新闻发言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组建局宣传工作小组,指导开展宣传工作;
(二) 审定重要宣传工作制度文件和重点宣传文章,把控意识形态风险与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 通过出席与本局相关的重大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参与网络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外发布相关新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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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本局舆情监控与应对处置工作;
(五) 协调与市委宣传部、市两办及上级财政部门关系。
(六) 协调和指导区级财政部门新闻舆论工作。
第七条 市财政局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宣传小组)是全局宣传工作管理机构。组长由局新闻发言人担任,授权常务副组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常务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直属党委、预算处、文教处、信息中心负责人担任。组员由负责本局财政信息审编、媒体宣传报道、微信公号运营、门户网站维护、网络舆情监控、意识形态管理、预决算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干部,以及局网络评论员队伍构成。
第八条 宣传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完善全局新闻舆论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
(二)做好信息采编系统维护管理和重大信息约稿,及时向市委办、市府办、财政部办公厅等上级部门报送本局信息;
(三)做好日常对外新闻信息发布与媒体记者接访工作,策划重大专题新闻报道,组织新闻发布等宣传活动;
(四)负责“厦门财政”微信公众号的开发设计、运营维护与机制完善,做好“全球最大体育平台365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dots财政局”门户网站与新闻宣传、信息公开相关栏目的运营维护。
(五)维护新闻舆论相关公共关系,加强与新闻主管部门、媒体及专家的沟通协作,统筹协调全局财政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六)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完成上级交办的网络评论任务,做好本局财政舆论引导工作;
(七)负责所有渠道宣传文章的日常审核发布;
(八)做好与区级财政部门新闻舆论工作协同配合。
第九条 市财政局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是涉及本处室、本单位业务新闻舆论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处长、各主任是各处室、各单位新闻舆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各处室(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各自年度重点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计划;
(二)在出台重要改革方案、政策、制度前,主动策划相关专题宣传方案和解读文件,提前报备局宣传小组;
(三)应局宣传小组需要,做好相关上级或媒体约稿工作,出席涉及本处室、单位业务的新闻发布会等宣传活动;
(四)审核各类涉及本处室(单位)的对外信息、新闻、文件,必要时征求各自分管局领导意见;
(五)密切关注涉及本处室、本单位业务的网络舆情,及时提出应对处置意见报备局舆情办及分管局领导;
(六)指定一名干部担任通讯员,做好日常宣传工作联络。
第三章 管理机制
第十一条 统一对外。涉及市财政局所有形式和渠道的宣传稿件,均由局宣传小组统一审核管理、统一出口对外。任何处室、单位和个人,在未经宣传小组知情并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擅自发布宣传文章。
第十二条 宣传策划。局宣传小组要结合上级要求、我局实际与宣传时机,做好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政治类、综合类的重大专题宣传策划与舆论引导的策划与实施;各处室(单位)负责本年度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事项的宣传策划,在出台重要政策措施时,要坚持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同步考虑、同步推进。
第十三条 供稿机制。日常新闻信息由各处室、各单位通过局内网信息采编系统供稿;拟报市两办及财政部信息、新闻媒体及本局微信公众号的重要稿件,由宣传小组策划下单走内网约稿流程;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日常宣传文章,由宣传小组负责原创采编、从内网采编系统选编,或从权威官方媒体转载改编。
第十四条 审稿机制。所有宣传文章需经责任处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宣传小组复审对外;责任处室负责人无法审定的重大敏感文章,应报请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再报宣传小组复审对外;宣传小组无法审定的重大敏感文章,应视情报请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局新闻发言人或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对外。
第十五条 新闻发布。重大财政新闻发布活动主要包括例行新闻发布会和专题新闻发布(吹风)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场新闻发布会,财政专题新闻发布(吹风)会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日常新闻由宣传小组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号或新闻媒体发布。
第十六条 舆情监控。宣传小组要统筹协调各处室、各单位,在做好日常新闻宣传、正向引导的同时,密切关注涉及本局领导、本局财政业务,以及敏感时期、敏感事件中涉及全国财政的网络舆情。任何组织、个人,一旦发现涉及我局舆情苗头,第一时间报告局舆情办及各自分管领导。
第十七条 处置规范。舆情办在收到突发事件敏感舆情信息后,1-3个小时内了解情况做出基本研判,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应对初步处置意见,根据《全球最大体育平台365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dots财政局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分级应对处置预案》,启动相应的应对处置预案。
第十八条 渠道形式。不断扩宽宣传渠道、丰富报道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做好立体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综合运用动态消息、专题新闻、在线访谈、政策图解、影音动漫等宣传形式,通过信息简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以及网站、论坛、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做好财政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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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保密要求。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新闻舆论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外发布信息前要认真做好保密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媒体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及资料;不得透露正在研究或尚未最后确定的工作信息。
第二十条 奖惩措施。建立宣传工作综合考评机制,对年度宣传工作突出的处室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新闻工作纪律、保密规定,未按规范处置舆情导致公共关系风险的,按照《全球最大体育平台365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dots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市财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